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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负责全院治安、保卫、消防和突发事件处理等工作。

1、负责制定全院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负责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及“四防”教育;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协助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涉外活动中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处理违法犯罪分子。

3、负责治安灾害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理工作。

4、负责院部驻地、东八院区、东部新区职工和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教中心学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5、负责全院消防工作,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6、承办院综合治理委员会和院人民防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协助医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承担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承担省药物研究院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

8、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 长:毛伟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