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机关第一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总支书记张金池主持会议,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上,张金池全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随后,大家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认识和体会,一致认为,《条例》虽然篇幅不长,但是内容丰富。《条例》以两种问责对象、六种问责情形和七种问责方式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条例》的实施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次深化,是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项重要成果,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坚决贯彻执行。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牢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不忘初心、终身负责,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执行、带头落实,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查找自身不足,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作风建设,更好履职尽责。
会议强调,各党支部,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把《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融会贯通、加深理解、抓好落实上下功夫,努力把党总支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会议还对党总支换届工作和近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供稿:机关第一党总支 通讯员:张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