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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部署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12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决策部署,校(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发通知,对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作出安排。

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重要抓手,坚持早作部署、早打招呼,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安全、勤俭文明过节新风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通知强调,全体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医护员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酒驾醉驾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享乐奢靡顽疾及隐形变异问题反弹回潮。

元旦春节期间,校(院)纪委将积极协助党委抓好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紧盯“四风”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校(院)纪委将开通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频发、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布置不落实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山东省纪委举报热线:0531-12388

山东省纪委网络举报平台:http://shandong.12388.gov.cn

校(院)纪委举报电话:0531-59556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