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校(院)纪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协调小组组长刘太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加强党和国家权力监督制约的有关精神,传达了校(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文件精神,研讨交流了成员单位如何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
刘太来指出,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是校(院)党委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推进省属本科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校(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的需要,各成员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省纪委和校(院)党委部署要求上来。他强调,各成员单位一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对标对表,结合职责修订,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体责任,厘清具体责任;二要认真履职尽责,结合实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扎紧制度笼子;三要敢于担当作为,强化日常监督,直面问题困难,勇于批评指正;四要做好协调衔接,定期沟通、及时通报,建立工作支持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五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规则、程序,做到“令行禁止”。他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校(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扎扎实实、齐心协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校(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校(院)纪委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部、人才工作部、科研部、研究生部、招生就业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招标采购办公室、成果转化与产业部、基建部、后勤管理部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供稿:纪委 图文:任伟 编辑:任纬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