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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读红色经典书籍”学生红色经典阅读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实施方案》,保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浓厚氛围,积极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加强社会大众爱国主义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实施2021年经典润乡土计划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21〕11号)要求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主题活动的通知》(附件1),现面向全校(院)开展征集“读红色经典书籍”读后感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校(院)全体学生

二、活动内容

请参加者仔细阅读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主题活动的通知》(附件1)及《“读红色经典书籍”学生红色经典阅读活动工作方案》(附件2),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提交读后感作品。

三、活动要求

1、各学院务必广泛宣传,发动学生积极参加。

2、读后感作品应做到主题鲜明、条理清晰、内容健康;语言优美、流畅、富有感染力。

3、各学院应在提交作品前严格审查,确保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符合上述要求。

四、活动流程

1、以学院为单位将读后感作品、《2021年山东省“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主题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uiwaiyouxiang2021@163.com。邮件标题为“学院+姓名+红色经典阅读活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本次活动不接受个人报送的参赛作品。

2、校(院)将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评选最多5份作品进行报送。

3、未推送至省主题活动组委会的优秀作品,校(院)将通过语言文字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发布宣传。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通识教育部。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主题活动的通知》

附件2:《“读红色经典书籍”学生红色经典阅读活动工作方案》

附件3:《2021年山东省“百年征程传薪火,红色经典润乡土”主题活动作品汇总表》

校(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通识教育部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