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迎来了颁布一周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5月29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国法学会决定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根据省市部署安排,结合我校(院)实际,现将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入宣传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以及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主要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掀起学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崇尚民法典的新高潮。
1.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深入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
2.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普法。把民法典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
3.加强青年民法典普法。加大民法典在法治教育中的内容占比,把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民法典主题教育,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年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以案普法。把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结合民法典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加大宣传解读,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释民法典精神。
5.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的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和师生医护员工积极参与,营造良好学法氛围,参加方式:关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在手机右下方子菜单“齐参与”中找到“民法典有奖竞答”进入答题页面答题。
四、成果展示
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各单位、各部门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要以此次“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为契机,认真梳理,全面总结,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成果展示活动。
1.加强对民法典实施以来典型案例和配套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集中推送。
2.紧紧围绕民法典重大意义、基本原则、重要内容制作高质量民法典普法宣传品,编写通俗易懂的辅导手册、学习资料汇编等,创作展播一批高质量的普法剧、普法小品动漫、微视频、宣传片等法治文化产品。
3.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因地制宜推动打造民法典主题宣传长廊、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展示我校(院)民法典普法宣传新成效。
4.广泛开展以民法典普法为重点的师生医护员工法治文化活动,吸引广大师生医护员工参与创作和表演具有行业特色的民法典普法舞蹈、小品、快板等,充分体现民法典普及宣教成效。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重要意义,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确保主题宣传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突出思想引领。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民法典宣传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三)注重“热”在基层。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与师生医护员工生活紧密结合,积极搭建平台载体,综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增强吸引力,扩大覆盖面。
(四)增强实际效果。坚持效果导向,从师生医护员工实际需求出发开展主题宣传。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重在经常,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开展活动信息、图片、视频等资料请及时报送宣传部。
联系人:黄炎 联系电话:0538-6239065
邮箱: :xcb@sdfmu.edu.cn
宣传部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