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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机构: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和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下载地址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也可到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sdjky.net/)下载。

二、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组织申报

1.本次组织申报不限制数量。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公告(附件1.)

2.材料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请各教学机构务必统一将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附件3)、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附件4)和匿名活页(附件5)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6、7,教学机构排序)报送教务部实验教学办公室电子邮箱: sydjwbsyjx@163.com(邮件主题为:全规办+教学机构名称)。

(2)纸质材料。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和匿名活页各报送3份;申报材料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1份。

3.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务必将所有材料于2021年3月15日前将报送至教务部实验教学办公室指定电子邮箱和地址(济南主校区行政楼312),逾期不再受理。

(二)省级评审

1.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我省的申报名额进行省级评审。相关评审结果,请申报单位和个人及时查看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

2.为提升我省课题申报质量,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为推荐至国家的申报书给予网络或者现场指导,时间为3月27-28日。

3.考虑疫情,将根据省级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教学机构联系人或课题主持人,请相关教学机构联系人及课题主持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联系方式填写手机号码并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如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7年7月修订),请各教学机构务必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及申报人信息,严肃学风,严把入口关,切实负起管理责任。(1)严禁同年度同时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2)严禁有未结项的在研课题重复申报;(3)严禁课题被终止或撤项后未满5年者申报。后续如有发现此类情况,将对课题申报个人和单位进行通报。

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说明(见附件)。

联系人:周宪宾电话:0531-59556800 13791039710

教务部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