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2020年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保障秋季学期教学秩序,校(院)决定对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时间及教学安排做如下调整:
一、放假时间及教学安排:
(一)10月1日(国庆节、中秋节)放假1天,周末正常休息,其他时间按正常工作日上课、上班。 具体为10月2日,10月5日至9日按照正常工作日上班、上课。9月27日、10月3日至4日、10月10日周末休息。将国庆节、中秋节部分假日调整至寒假,原定2021年1月25日寒假放假时间调整至1月18日。
(二)为适应假期调整,校历第五周上第六周课程,第六周上第七周课程,依此类推,教学安排整体前移一周。第五周的课程任课教师统一在1—4周内完成补课。
二、工作要求:
(一)全体教职员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与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教学工作调整安排,需要补课的教师可与教务部联系协调安排教室。
党委办公室 教务部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