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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0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公告

为优化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布局,实现内涵式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实施科教融合战略,整合泰山医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等资源组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19年2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正式成立,同时保留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牌子。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

校(院)设有济南、泰安两个校区,在济南、青岛、济宁等地建有研究机构,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济南主校区位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核心区,规划占地面积约2600亩,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泰安校区占地3000余亩,校舍面积82万平方米。

现有45个本科专业,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物化学三个学科ESI全球排名前1%,ESI综合实力列全国高校百强(排名第90位),在全国独立设置的医学院校中列第13位、在山东省属高校中列第2位。

拥有一支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高层次师资和科研队伍,现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40余个。临床医疗和疾病防治实力雄厚,拥有三级甲等医院9所(综合医院4所、专科医院5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6个,曾夺得新中国灭病史上的“四连冠”。

瞄准国际前沿和国家医药卫生重大发展战略,潜心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先后取得一系列高水平科技成果。新世纪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7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2项,吴阶平—保罗·杨森医学药学奖3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4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项,山东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项,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5项。近五年,共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41项,获得多项国际专利。

目前,校(院)正在实施“学术提升计划”,旨在通过做强传统优势学科和培育新兴潜力学科相结合,加大力度增强校(院)的科研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科研对整体办学水平提升的支撑作用;为加大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同时加快本土人才的培养力度,制订了“人才引进(提升)计划”,构建理念先进、开放灵活的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校(院)成立了科创中心(University Creative Research Initiatives Center),计划5年内入住150-200个课题组,打造面向全球的学术创新高地,同时,科创中心实施Principal Investigator(PI)负责制,创造学术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校(院)正在筹建全生命周期健康重点实验室,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的发展提供技术引擎,培养医学及相关学科的高端人才。

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校(院)实际,现面向海内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到我校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科研工作,现将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申请进站人员需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取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证明,进站前能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本领域重要期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发展潜力较大。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

我校(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名额主要用于引进人才,以接收应届博士毕业生为主。在职人员申请进站,一般应辞去现有工作,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

二、薪酬待遇

进站博士后待遇按照《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统招博士后(非在职人员)实行年薪制,基础年薪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25万元(税前,含五险一金,下同),每名导师限招1名;第二层次15万元,每名导师限招1名;第三层次10万元,招收名额不限。招收单位、合作导师为博士后发放不低于5000元/月的岗位补贴

校(院)设博士后奖励基金,对年度内取得突出业绩的博士后给予10-15万元的补贴,特别优秀者优先推荐山东省“博新计划”。

2、每位导师可视情况招收特别优秀的在职人员进行博士后研究,每年不超过1名,与统招博士后按相同标准考核。在职人员不享受博士后年薪及其他补贴等待遇,导师可根据需要支付一定补助。

三、工作流程

1、个人申报

申请人根据《博士后招收计划》(附件1)与博士后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行注册,填写进站材料,生成《博士后申请表》交予招收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

2、审核推荐

博士后导师所在单位负责初审、推荐,主要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包括:《博士后申请表》;博士学位证书和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表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资料(如:科研项目任务合同书、获奖成果、学术论文、专利证书等)、学位论文、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长期居留证复印件等。审核通过后,提交所在单位博士后工作小组,经评议推荐,做好博士后进站考核工作。

3、评价审批

各单位推荐完成后,填写《博士后招收推荐汇总表》,《汇总表》盖章扫描件连同申请人申请材料(电子版)于7月15日前报人才工作部。校(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的研究基础、工作计划、预期指标等进行评议,确定招收层次及名额。

4、博士后进站

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人员,与招收单位、导师签订《博士后培养工作协议书》,通过中国博士后网站填写申请材料,办理进站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