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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校(院)教育工作者担当作为、潜心教书育人的精神风貌,倡导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4号)》要求,结合校(院)实际,决定在校(院)开展“2020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讲好他们的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树师德师风,育时代新人。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校(院)在职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已经获得过往届“齐鲁最美教师”称号或提名奖、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人民群众公认。详细推荐人选条件和表格见附件。

四、评选办法

(一)二级学院推选。每个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组织推选确定1名参选人。5月10日前,参选人将《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200字以内个人简介、2寸彩色工作照(证件照)发送至邮箱303143885@qq.com,联系人:杜宝萱0538-6229930。学校统一将推荐材料上传至山东省信息平台进行展示,接受社会评议与监督。

(二)学校推选。校(院)结合参选人事迹及社会评议情况,经校(院)党委审议,确定1名教师作为省级评选候选人。省级评选候选人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三)省级评选。省级评选委员会结合候选人事迹及展示评议情况,从200名候选人中评出30名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和10名“2020齐鲁最美教师”。

五、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2020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评选活动,要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定专人负责推选工作,做到深入发掘、广泛宣传推荐,让身边的好老师成为新时代教师队伍的楷模,激励更多教师争做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

(二)校(院)将成立推荐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评选活动日常工作。校(院)将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充分展示最美教师、教师育人楷模先进事迹,掀起人人争当先进、社会广泛传颂优秀教师美德的热潮。

(三)评选要求严格公示程序,评选过程中如发现事迹或材料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4号)

2.《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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