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校区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0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立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跟进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重点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抓好改革开放、强化“双招双引”、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深化文明创建和加强疫情防控等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对策性应用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推动泰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智力服务。
二、立项类别和数量
本年度申报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四类。对立项重大课题和部分重点课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后期资助。一般课题全部为自筹资金项目。专项课题视情灵活设置立项,均为自筹资金或由委托方给予资助。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由申报单位负责对申报课题的选题方向、应用价值和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和推荐。在此基础上,市社科联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择优立项。本着控制总量、注重质量的精神,综合考虑往年分配名额数量和课题完成质量情况,确定各有关单位课题申报数量,不含专项课题数量。我校限额为25项,校内申报暂不限项。
三、相关要求
1、申报重大、重点课题,原则上按照参考选题(见附件)所列命题和研究内容申报,侧重围绕泰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对策应用性研究;一般课题可从参考选题中选取,也可参考所列选题的研究方向和领域由课题组自拟题目申报。鼓励开展跨学科、跨单位联合申报课题,协同攻关;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所立项课题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努力提高课题研究成果水平。
专项课题为委托课题,委托方提出研究主题方向,委托有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由市社科联统一组织立项、结项。
2、申报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为部门单位业务骨干,具有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对选题有较深的前期研究积累。申报重大课题的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重大课题经专家评选后,对课题组应用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立项。对重大和重点课题,若其负责人只挂名但不实际参与研究者,一经发现,降为一般课题。
3、申报者须认真填写《申请书》、《活页》,由所在院部汇总填写《汇总表》。考虑疫情特殊情况,请于3月23日(周一)前由所在院部统一发送电子版至邮箱kyc@sdfmu.edu.cn。纸质版根据上级后续通知再提交。
4、未通过鉴定结项的2019年度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5、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3日(周一),如无变更,逾期不再受理。
电 话:6235865
科研处(泰安校区)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