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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0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及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确保2020届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处制定《关于2020届拟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20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及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遵照执行。

一、答辩时间安排

2020年6月10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及论文书写格式请见附件1,2)

二、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具备的条件:

1、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并修满规定的学分。

(2)硕士课题开题后研究进行一年以上,论文研究工作期间通过中期考核。

(3)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临床实践训练或教学实践训练等工作。

2、同等学力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1)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并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申请临床医学各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人员须同时通过医学综合考试。

(2)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并修满规定的学分,硕士课题开题后研究进行一年以上。

(3)已经交纳学位论文阶段培养费。

(4)按期提交《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申请表》(见附件3),

(请于2020年3月15日前本人持导师签名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申请表》到研究生处孙老师处登记,联系电话0538-6237170,逾期未登记者不安排本年度答辩。)

三、论文盲审

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在经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通过后,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阅,研究生处于2020年4月4日前公布被抽查的研究生名单。被抽查的研究生应最迟在2020年4月12日前按要求报送参加匿名评阅的定稿论文(封面、中英文摘要、致谢等部分中删除导师和研究生姓名及其它个人相关信息),研究生处于2020年4月26日前公布匿名评审结果(匿名评阅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答辩程序)。

四、论文评审与答辩

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由各院系聘请至少2位与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外单位专家作为评阅人进行评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名相关学科、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至少有2名是外单位的专家(非我校硕导)。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论文须由各院系聘请至少3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评阅人进行评阅,其中至少有2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硕士生导师,至少有2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注意事项

1、各位拟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照时间安排报送相关材料,以免耽误答辩和学位授予。

2、所有答辩材料是制作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和授予学位的依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所填各项内容应由申请人本人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一律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否则,由此造成的错误及后果皆由本人负责。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泰安校区综合教学南楼B8004房间。电话:0538-6227272)


研究生处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