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将制定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含台港澳)计划和经费预算。
一、工作要求
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校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科学制定2020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和经费预算。
2、我校教职工出国(境)执行公务出访均需进行任务申报,对未事先列入年度出访计划的临时性出访团组原则上不予受理。
3、公务访问主要指一般性中外院际和科研院所间的工作交流访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同一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出访1国不超过5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填写附表1。
4、教学科研人员执行重要国际学术交流任务,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计划。教学科研类访问主要包括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访问学者、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所需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无预算和列支渠道的团组不予审批。将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访执行学术交流任务经费预算单列,填写附表2。
二、申报材料
请各部门于2019年11月29日前,将附件的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国际合作处,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wsb@sdfmu.edu.cn。未按期报送视为无出访计划。
三、计划审批
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具体要求,结合2019年各部门实际出访情况,对2020年全校因公出访团组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审核通过的团组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国际合作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