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四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9〕30号)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推荐泰安市第十四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等详情请查阅附件《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四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9〕30号)和《 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
二、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名人选,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不再申报。申报人员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提交材料,经部门推荐后于11月4日报人事处。《申报表》需经部门核实无误且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部门公章(在封面右下角处签字盖章)。
附件:
1、关于做好泰安市第十四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泰组通字〔2019〕30号)
2、泰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泰办发〔2011〕5号)
人事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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