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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生处:

2019年暑假将至,为确保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暑假前安全排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加强学生宿舍假期防火防盗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处放假前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杜绝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提醒学生离校前务必做好宿舍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2、加强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各学院、研究生处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教育内容要涵盖预防网络金融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溺水等人身财产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学院、研究生处要动员学生放假后及时回家,往返过程和暑假期间出行务必乘坐安全保险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交通工具,及时出行信息告知亲友并保持联络,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4、教育学生离校前,应将个人在暑假里的去向和通讯地址告知辅导员,以便联系;到家时应向辅导员报声“平安”。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返校,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推迟返校的,应事先向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

二、做好暑假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暑假期间原则上非考研学生不允许留校。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今年暑期我校泰安长城路校区学生宿舍大面积进行暖气管道和卫生间的维修改造,除个别楼宇外,几乎所有学生公寓房间均有涉及,已经不具备居住条件,因而原则上不建议学生留校。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考研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院、研究生处提出申请,经学院、研究生处批准、学校研究后方可留校住宿,并将留校学生名单报送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各学院、研究生处对留校学生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做好留校学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留校学生如需外出,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处和大学生公寓中心请假并做好出行情况登记。未经申请批准,擅自留校或中途返校的学生出现问题,个人需承担相应责任。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各学院、研究生处要经常走访留校学生,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掌握思想状况,关注他们的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特别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

4、加强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学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引导和教育,鼓励学生参加正当的、有益健康的各类社会文化或实践活动,注意身心健康。对集体外出社会实践的学生,学院及带队老师要做好安全预案,同时要进行必要的实践、求职安全教育。

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爱工作

学校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暑假“走访百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活动的通知》,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实际和学校安排开展暑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活动,重点走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孤残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及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家庭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学生,通过走基层、下乡村、进家庭,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学校的帮扶政策,介绍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情况,把国家和学校的关怀、老师的关爱送到学生家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四、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1、各学院、研究生处要做好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安排,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原则上不能离开学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情况。

2、建立安全防范和信息畅通机制。各学院、研究生处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讯通畅。

3、要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或漏报。

4、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信息反馈汇报制度,保持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暑假后返校工作

各学院、研究生处要认真统计学生返校情况,9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2019年暑假《未返校学生情况登记表》报送学生工作处管理科。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对不遵守请销假制度而未按期返校学生要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研究生处切实落实本通知的各项工作内容与要求,抓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各项学生工作,确保校园的稳定有序、文明祥和。

学生工作处

2019年7月17日